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相关人才和集体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专家评议等环节,拟推荐以下单位、人员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文件依据  | 推荐对象  |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 豫人社函〔2023〕102号  | 商学院  |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 豫人社函〔2023〕102号  | 宋京双  | 
河南省优秀教师  | 豫人社函〔2023〕102号  | 刘志芳、闫庆来、史水娥、谢明胜  |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  | 教办人〔2023〕175号  | 海龙、刘光同、施艳艳、孟晓林、王公轲(候选)  | 
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  | 教办人〔2023〕174号  | 赵扬、陈勇  | 
公示时间:6月21日至6月29日
公示期若有异议,请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或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致电并提交书面材料。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电话:3328873 3327002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电话:3325862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