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27     浏览次数: 92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教育部启动了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 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 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

本届奖励名额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重点突出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新兴和交叉学科研究,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有力提升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最新成果。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范围必须是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未发表的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社科处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推荐单位须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审核要点如下:(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实施办法》和《申报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须由各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word版)1份。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原件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河南师范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电子版(PDF版)1份,包含著作全文(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作者信息页、封底等)及佐证材料。

论文类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及佐证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电子版(PDF版)1份,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及佐证材料等。

咨询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咨询报告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电子版(PDF版)1份,包含咨询报告全文、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采纳或应用证明,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3.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咨询报告类纸质证明材料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成果材料的所有信息汇总为一个PDF,大小不能超过50MB,证明材料的所有信息汇总为一个PDF,大小不能超过50MB,并将成果材料和证明材料放到一个文件中,文件名以申报者+成果名称命名。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116日前,各单位完成本单位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汇总、排序,填写《申报成果一览表》,完成报送工作。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致远楼50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c@h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118日前,如果超出申报限额,将进行校内遴选。

3.1111日前,校内遴选结果公示。

4.1114日前,正式申报,入围申报者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申报工作。各单位报送正式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社科处。

5.1117日前,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申报。

6.1117日前,学校集中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人:李佳璇 张续

联系电话:3328863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3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附件4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5 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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