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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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专家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管理、相关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提高各类评审、咨询、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按照《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工信[2022]150号),开展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廉洁自律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工作。 2.熟悉国家和省工业和信息化相关领域政策措施、法律法规,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取得一定的技术研究成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3.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等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正高级以上职称或担任高级职务的专家、特别紧缺的行业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5.无学术道德问题、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专家资格等情况。 (二)专业条件 产业技术、财务审计等领域专家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技术领域专家。主要是省级及以上认定的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项目、信息化)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共服务机构(平台)、行业协会、行业领军企业的技术(项目、信息化)负责人、产业基金投资机构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与产业技术直接相关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2.财务审计专家。应熟悉财务、信贷、金融、经费管理等领域专业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主要是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证书的专业财务人员;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方面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级别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本次征集专家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两种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需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至少由一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作为推荐人,并附推荐人职称证书扫描件。 (二)申请人认真填写《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推荐入库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资格类证书、技术职称等),材料提交时需经社会科学处盖章认定(致远楼504办公室)或由推荐人签字。按照所申报行业,由本人携带申报材料于11月14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行业主管科室(联系方式见附件3)。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行业主管科室组织对申报专家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建议名单,经市工信局党组研究后,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各申报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列入专家黑名单,并通报所在单位。 联系人:李佳璇 张续 联系电话:3328863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