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报表通知
发布时间:2003-03-03   浏览次数:793

科研处通知
1、请未交科研工作计划的院(系)于本周内将本院(系)《2003年度上半年科研工作计划》报至科研处办公室。
2、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奖励条例将进行修改。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本周内以书面形式报至科研处办公室。
3、为配合校庆宣传,请各院(系)于本周内将本院(系)2003年度学术交流计划报至科研处办公室。

科研处
200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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