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仅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学校不出具任何有关学历的证明。

    2.同力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所缴学费不予退还。

    3.同力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统招硕士研究生待遇,无我校研究生学籍,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参与评奖评优。

    4.学习期间的食宿、教材以及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费等均由学员个人自理。学位论文首次送审费用由学校承担二次送审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学校关于同力申硕通知均以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www.dukatu.com/jxjy/)发布信息为准。一经发布即视为已有效告知相关人员,请及时关注并查阅。因个人疏忽未及时关注官网信息或未按时查看通知等原因,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6.同力人员请务必关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课程学习、全国统考及论文答辩等各环节安排(报名及培养流程图见附件8)以及相应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避免因错过截止时间影响学位申请进程。

    7.学校严格遵照国家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官网公示的收费项目外,我校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以学校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学生自愿选择参与的各类校外培训、考试辅导等第三方服务均属于个人行为相关费用服务质量及法律责任均由学生与服务提供方自行协商承担,与我校无关

    8.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若后续国家有新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

    9.本预告简章由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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